冯铨(1595年-1672年),字振鹭,号鹿庵,又号伯衡,直隶涿州(今河北涿州)人。他是明末清初的政治家、书法家,历经明清两朝,以文臣身份在清初政坛扮演了重要角色,尤其对清初典章制度的建立、文化政策的推行贡献显著。冯铨一生兼具争议与功绩,其降清之举及在清廷的作为,成为后世评说焦点。
冯铨出身官宦世家,其父冯盛明曾任河南布政使。他自幼聪颖,博通经史,尤擅书法,早年以科举入仕。明天启二年(1622年),冯铨考中进士,选庶吉士,授翰林院编修。天启年间,宦官魏忠贤专权,冯铨为求仕进,曾依附魏忠贤,参与编纂《三朝要典》,并因此迅速升迁,官至礼部侍郎兼东阁大学士。崇祯帝即位后,清算阉党,冯铨被罢官归乡,此后在涿州隐居十余年。这一时期,他虽远离朝堂,却密切关注时局,积蓄了丰富的政治经验。
清军入关后,顺治元年(1644年),冯铨应召出仕,被清廷任命为内翰林弘文院大学士,成为清初最早被重用的汉人大臣之一。他极力主张清廷应效法明朝制度,实行文治,并建议多尔衮采用科举取士,以笼络汉族士人。顺治二年,冯铨参与编纂《明史》,并主持纂修《清太宗实录》,为清初史料整理奠定了基础。他还积极推动清廷尊崇儒学,提议恢复祭孔典礼,并亲自撰写《孝经衍义》,在文化上调和满汉矛盾。顺治五年,冯铨升任礼部尚书,后加太子太保,成为清初汉官中地位最显赫者之一。
冯铨在清初政治中的核心贡献体现在制度建设和文化整合上。他深知清廷以武功立国,但需以文治安天下,因此多次建议顺治帝推行汉法,包括恢复科举、完善官制、编纂法典等。他参与修订的《大清律》在吸收明律基础上,结合满族习惯,成为清朝法律体系的重要蓝本。此外,冯铨在文化领域成就斐然:他主持编纂的《明史》初稿,为后来正式成书提供了大量原始资料;他擅长的书法,尤其是楷书,被当时誉为“馆阁体”典范,影响清代书风数十年。他还曾参与《四书大全》《五经大全》的校订,推动儒学在清初的传播。
在人际关系方面,冯铨与清初多位重臣有过合作与冲突。他与洪承畴、范文程并称清初三大汉臣,三人共同推动汉化政策。但与刚直的范文程不同,冯铨为人圆滑,常揣摩上意,因此招致同僚猜忌。顺治年间,他因与满臣索尼、图赖等政见不合,曾遭弹劾,但凭借顺治帝的信任得以保全。他门生众多,如后来成为康熙朝名臣的魏裔介曾受其提携,而与他交恶的汉官陈名夏则因“南党”案被处死,冯铨在其中扮演了复杂角色。他的书法造诣得到同时代学者王铎、钱谦益的赏识,三人并称“清初书坛三家”,但王铎因降清被诟病,冯铨亦受牵连。
冯铨的历史评价充满矛盾。清廷官方史书《清史稿》称其“通达政体,谙熟典章”,肯定其辅佐之功。但明清易代之际,他因先附阉党、再事新朝,被传统士大夫视为“贰臣”,乾隆帝编纂《贰臣传》时将其列入乙编,称其“大节有亏”。民间轶事中,冯铨常被描绘为投机者,如《清稗类钞》记载他曾在顺治帝面前自比“老臣如犬马”,虽显谄媚,却也折射出清初汉臣生存的艰难。然而,若抛开道德评判,冯铨在清初政治稳定、文化延续上的实际作用不可忽视。他死于康熙十一年(1672年),谥号“文敏”,葬于涿州故里。其故居“冯氏宅第”至今尚存,成为研究明清鼎革之际士大夫心态的重要遗迹。
冯铨的一生,是明末清初政治生态的缩影。他从明朝进士到清初宰辅,凭借才华与手腕在乱世中周旋,虽背负“贰臣”之名,却为清朝的“汉化”进程注入了关键力量。其书法作品《行书七言诗轴》现藏于北京故宫博物院,字迹峻拔,一如他在历史中的复杂身影——既是旧秩序的破坏者,也是新秩序的构建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