世于:75年
汉明帝刘庄,东汉第二位皇帝,光武帝刘秀第四子,母为阴丽华。初封东海公,后进爵为王,建武十九年(43年)立为皇太子。中元二年(57年)继位,年号永平。在位期间延续光武帝的治国政策,注重吏治整顿,推行儒学教育,开创“明章之治”的盛世局面。
刘庄对内加强中央集权,抑制外戚势力;对外派班超出使西域,恢复汉朝对西域的控制。永平七年(64年),派遣蔡愔、秦景等人赴天竺求法,迎回佛经与僧人,于洛阳建立中国第一座佛教寺庙——白马寺,推动佛教在中原的传播。
刘庄勤政爱民,重视司法公正,曾亲自审理冤狱。其统治时期社会安定,经济复苏,史称“永平之政,吏称其官,民安其业”。永平十八年(75年)病逝,庙号显宗,葬于显节陵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