世于:具体年份不详(在位约29年)
沃丁,子姓,名绚,商朝第五位君主。他是太甲之子,太甲去世后继位。沃丁在位期间延续了其父的治国政策,商朝政局相对稳定。据《史记·殷本纪》记载,沃丁在位时,贤臣咎单(一作“伊陟”)辅政,延续了伊尹以来的政治传统。
沃丁的主要成就在于巩固了商朝早期政权。太甲通过“桐宫悔过”重塑权威后,沃丁进一步稳定内政,避免权力动荡。他注重农业发展,推动青铜器冶炼技术进步,商朝的经济和文化在其统治时期得到延续发展。由于年代久远,具体事迹记载较少,但其统治为后续商王仲丁时期的扩张奠定了基础。
沃丁去世后,弟太庚继位。商朝在王位继承上存在“兄终弟及”与“父死子继”交替的现象,沃丁的继位体现了这一特点。考古发现的甲骨文中对其祭祀记录较少,可能因早期史料缺失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