世于:1818
翁方纲(1733年-1818年),字正三,号覃溪,晚号苏斋,清代著名学者、书法家、金石学家。祖籍福建莆田,生于顺天府大兴县(今北京大兴区)。乾隆十七年(1752年)进士,历任翰林院编修、国子监司业、内阁学士等职,官至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。
翁方纲是乾嘉学派的重要代表人物之一,精通经学、史学、金石学、考据学。其学术研究以严谨著称,尤其擅长金石碑版的考证与鉴赏,著有《两汉金石记》《粤东金石略》等金石学著作。在书法领域,他提出“肌理说”,强调笔法与结构的内在关联,与刘墉、梁同书、王文治并称“清代四大家”。
文学创作方面,翁方纲为“肌理派”诗论倡导者,主张以学问为诗,注重诗歌的考据与义理。著有《复初斋诗集》《复初斋文集》等。晚年主持多家书院讲席,培养了大批学术人才,对清代学术发展影响深远。
